工程项目招投标中的违法责任认定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主要法律责任,如下:
1.招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招标投标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项目合同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可以暂停项目执行或者暂停资金拨付;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2.招标代理机构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3.评标委员会成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5.中标人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6.政府主管部门和国家工作人员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7.其他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