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项目属于建设施工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2013年3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9部门经修改后发布的《<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暂行规定》进一步明确,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9)资格审查资料
(10)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但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则称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